标 题 | 关于调整“换约续租”私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
业务类别 | 房地产管理 |
发布文号 | 杭房局[2003]180号 |
发布机构级别 | 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3-08-15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调整“换约续租”私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杭房局[2003]180号 杭财基[2003]603号 杭价服[2003]192号
各区建设局(房管局)、各区物价局(计经局)、各区财政局: 一、根据我市房产市场发展形势,结合公房租金提租情况,为使“换约续租”的私房租金更趋合理,经研究,适当调整租金标准:非成套住宅(旧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32元;成套住宅(新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5.40元。以上租金调整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换约续租”私房租金调整后,高出同类公房租金标准部分的补贴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物价局 二OO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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