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军队移交企业房地产权变更、补办手续的规划意见复函 |
业务类别 | 房地产管理 |
发布文号 | 杭规函[2001]224号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规划局 |
发布机构级别 | 其他法律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1-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厅: 转来市政府文件处理单(收文编号 10847 )及浙江省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企业交接工作办公室《关于恳请尽快办理军队移企业房地产权证变更、补办手续的函》收悉,经研究反馈意见如下: 军队移交企业是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精神,促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我局一定积极做好有关军队移企业房地产权证变更、补办的规划配合工作。考虑军队企业的现状和移交的特殊原因,这次军队移交的企业房产与土地只要与城市规划没有矛盾原则上可进行房地产权证变更与补办。为加快办理速度,可由军队移交企业提供反映房屋与用地范围现状的 1/1000 地形图,划出规划四线后送我局审核,与城市规划没有矛盾的,由我局确认签署意见后到市房管局直接办理房地产权证变更和补办手续。
杭州市规划局 二OO一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