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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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意见内容及编号整改目标整改结果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设计多层次住房保障方式,满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透明。(市政协委员意见第9条、城镇居民意见第48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意见共28条)1.试点推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2. 面向2014年已受理的申请对象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3.继续做好廉租住房对低保标准2.5倍(含)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4.市本级全年推出公共租赁住房4000套。5.加强“阳光工程网”建设,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实现阳光分配、阳光管理。1.11月4日发布2015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试点公告,在上城区实施试点。2.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76689.79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7%。3.廉租房对低保标准2.5倍(含)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市本级新增货币补贴家庭394户。4.市本级已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8538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13%。5.坚持多级审核、多级公示制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阳光运行。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公开事项和工作流程75条,发布保障性住房各类信息460条。(点击查看:项目清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持房价处于合理水平。(城镇居民意见第84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意见共14条)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和监测,适时公布权威数据稳定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探索商品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衔接,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1.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适时公布权威数据,稳定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规范市场行为。2.围绕“去库存化”,探索商品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衔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5〕57号),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出台《区、县(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区、县(市)的业务指导与考核。3.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1-10月,全市商品房成交面积1247.3万平方米,成交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办证手续较繁琐,望简化手续。(城镇居民意见第50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意见共14条)1.简化办事程序,积极研究解决办理抵押登记时因附记栏空间不足而需换证等情况的问题。2.在个人房产办证立等可取的基础上,开展个人房产登记预约服务,缩短申请人的排队等候时间。3.加强各类培训,统一业务口径,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1.对符合“立等可取”条件的17个类别的房产登记实行“立等可取”,实现受理、审核、登薄、制证、发证“一条龙”服务。截至10月底,立等可取受理量占总受理量的57%。优化上门服务,截至10月底,为个人提供上门服务410次,为单位提供上门服务17次。4月20日开始在平海大厦、市民之家服务大厅设置专窗办理预约房产登记。截至10月底,预约房产登记257件。 2.解决办理抵押登记因附记栏空间不足而需换证问题,在产权证附记记载满时,不用换证,使用权证附页记载。3.多次组织业务知识培训和季度考试,提高业务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截至10月底,共开具不能办事项反馈单848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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